声明人:徐兆国
我在被迫害中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“学好法、发正念、讲清真象”,一定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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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3/808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