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顺兰
我是一九九六得法的。九九年七二零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写的一切“保证书”统统作废。以后要努力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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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3/808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