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淑贤、尚秀敏
我们自99年~2002年所有在家或劳教所表示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一切签字,因不是本人意愿,特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圆满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3/808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