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学琼、张世英、张学淑、丁旭玲
在强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3/808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