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乾坤
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,以前在上中学时,在针对大法的条幅上签过名,现严正声明当时签字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3/808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