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希芬
2001年邪恶找我签字不炼法轮功,不是我本意,声明签字作废。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,坚定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3/808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