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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君 我在2002年春节前后,去同修家拿材料,一進他家门,我一看变样了,我心里当时就明白了,是派出所的恶警。恶警把我绑架到派出所,并到我家抢我的大法书,由于我当时学法不深、不透,违心的让女儿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认识到这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。我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心不动,并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定跟师父一修到底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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