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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毛俊民 我2000年底去北京上访被抓,后送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多。在看守所公安要我写“保证”才释放。当时自己学法不深,怕心使我在“保证书”上两次违心的按了手印。回到家公安多次找上门,强迫我在他们准备好的“保证书”上按手印。我现在严正声明我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我坚修大法不动摇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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