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清莲
我于1999年得法,身心受益非浅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因学法不深,有做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,现在此声明作废。今后认真学法,修炼到底,并做好师父交代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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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4/809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