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月争
我做过的对不起大法的事情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当前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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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4/809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