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秀芬
把以前别人代笔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论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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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4/809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