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林旺 我是修炼法轮功的,在99年7月20日后,在邪恶势力的压力下,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。通过看电视等,知道了江氏集团制造了天安门自焚假案,在全国非法拘留、劳教、判刑法轮功学员,使我猛醒。我经过很长时间思考,决定修炼大法到底,因此过去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