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玉香

    我是1998年底得法的,曾经是一个体弱多病的人,自从修炼法轮大法以来身体也好了,思想也转变了,精神也焕发了,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,后来因去北京证法被带回当地派出所又转到了拘留所,之后被拘留了70天,还逼着我的家人交了3000圆钱,逼着我的家人给写了“保证书”,还叫我的家人硬抱着我的腰抓着我的手盖了手印,当时我心中很苦恼,现在声明我所写的“保证书以及悔过书”一律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6/81096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