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云、兰书荣
我们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、按师父说的去做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7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6/810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