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丽华、衡艳云
我们在7.20期间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,正念正行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6/810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