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明宗
在高压下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和说的话宣布作废。洗刷污点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6/810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