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远
我在高压下,被强迫写的“保证”特此声明作废。要加倍努力做好正法时期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6/810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