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春
2002年9月10日,我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强行抓走送到戒毒所,他们用最卑鄙的手段让我放弃法轮大法,我在高压下屈服了,但是这一切我都不承认,我要声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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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7/811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