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春
在江氏集团高压迫害下,我所说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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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7/811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