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仁长
我在以前所说过的、写过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,现声明作废。以后我坚信大法,紧跟师父直到圆满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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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7/811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