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明玉 我从98年底得法的,在得法前,身体多种疾病,胃痛,腰痛,风湿,妇科病等等,得法后这些疾病不翼而飞。可是好景不长,从99年7月20日后,5年多来镇派出所全是半夜来骚扰。因自己没守住心性,被邪恶钻了空子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在此声明所签的字一律作废。在今后的正法路上走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