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美芳
2003年被邪恶绑架到戒毒所,戒毒所的恶警头目未经我的同意,强行找人代我写的“三书一揭”。在此,严正声明,过去所说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,紧跟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8/812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