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宫树范
把在派出所、看守所、劳教所写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等及一切不符合法的要求的行为表现,声明全部作废。以后多做证实法的事,讲清真象,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,坚信大法到底,坚决维护大法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8/812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