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宏栋
在发传单时被捕,被绑架至市第一劳教所,受警察的欺骗和由于自己正念不足,写了“在劳教所不炼功”这样一句话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我写的这句话作废。我会重新爬起来,勇猛精進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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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8/812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