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英
由于我有怕心,有一次在派出所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在派出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我要做好学法、发正念、讲真象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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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9/813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