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虞水荣
我在劳教所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照师父的要求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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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9/813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