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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金哲 99年当魔难来时,没有用正念去对待,在单位洗脑班发的表格上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2002年从看守所出来后,在单位领导的压力下,我妻子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通过学法,认识到写“保证书”是错误的,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。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包括妻子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“三件事”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衷心感谢师父给我这次悔过的机会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0/814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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