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秀华、秦淑娥、矫翠国、矫立香、姜冬梅、刘仁玲、孙厚芸、周言恂、邹丽莎、曲秀丽、王华卫
我们郑重声明:以前迫于各种压力写过的悔过书、保证书等等,有损、违背大法的尊严的东西一律作废。
大法弟子:
本声明包含人数:1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15/80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