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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郑志华 从99年7.20到现在,我在邪恶迫害下,派出所让我及家人签字,我现在意识到以前是错误的,给自己今后修炼的道路造成了污点,特此声明,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坚修大法,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2/815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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