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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邸勤钊 我于2000年10月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,在警察写有“三不保证”的询问笔录中及在释放书中签了字,现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讲清真象,正念正行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2/815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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