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玉芳 我本人于2001年4月29日在劳教所,由于放不下的执著而邪悟,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在2000年3月份,我在进京上访后,由于自己的怕心,在保卫科的威逼下写下了“不进京,不参加法轮功的一切活动”的保证书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那些“保证书”和在非法的拘留证上的签字和手印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3/1136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