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汪久琴 我是1998年6月得法的。由于学法不深,在法理上认识不清,对大法的心不坚定。在1999年7月20日后,街道的、公安局的人经常来家里看着我,街道的小王骗我说:“写‘保证书’,以后就不来看你们了。”就这样我找人写了一份,交了。在后来电视台制造的谎言《天安门自焚案》的影响下,我放弃了修炼,还烧了宝贵的大法书籍和炼功带,烧过的第二天就后悔了。我在此严正声明::写的那份“保证书”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全面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走师父给安排的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4/8170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