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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廷瑞

    从99年7月20日以来,在单位、派出所、公安局、看守所,以及其它环境下,所表达、所写的一切所谓的“保证、悔过、揭批”等不利于法轮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!那是在怕心、人情和由于对迫害的倍感屈辱而产生的极度愤恨等常人心下所表达、所写的,不是自愿行为,愧对大法,愧对师尊!愧对自己,愧对大法弟子的称号,今后一定要紧跟正法進程,一定要做一名堂堂正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4/8170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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