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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院 我是1999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,2001年1月因发真象资料,被非法关押進看守所,同年5月,被强迫送劳教三年。在受迫害期间,我被强迫洗脑,写了“四书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。走出劳教所后,我在同修的帮助下,认真学法、炼功,重视发正念和讲真象,重新走到大法弟子中来。我认识到自己在劳教所期间做的那些事,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,对不起师父。现声明我在劳教所期间写下的“四书”及在关押期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书信,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和大法弟子一起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情,以大法标准要求对照自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修炼者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5/817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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