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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春秋 有一天,我家来了四个警察,就说有人举报我,然后就在我家翻了个遍,什么也没找到,最后非法带走我,用警车带到县西所,逼我签字不炼功,我坚决不签,它们又把我老伴找到所里让他给签,结果老伴给签了。在此声明签字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6/819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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