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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桂琴 2002年4月,我在家被县恶警非法绑架,在县看守所拘留25天。由于自己学法学得不精進,在邪恶的逼迫下写了“悔过书”,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尊的事,自己感到对不起师尊,非常内疚和惭愧。特此声明:以前所写过的“悔过书”及所做的对不起师尊和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不动摇,精進实修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7/819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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