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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淑芬 我95年得法修炼,99年7月后仍坚持学法炼功。2001年3月被强行送入劳教所进行强化洗脑,劳教期间写的不符合大法的“悔过书、保证书、揭批文章”等现声明作废。今后跟上师父正法步伐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做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8/820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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