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立伟
在派出所笔录上签的“不炼功”这句违背大法的话声明作废,今后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3/113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