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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丁宁 我于2002年10月被邪恶抓去,因自己当时学法不深,正念不强,做出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现在,我明白过来了,声明我在里面所说、所写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多学法,坚定正念,在正法的路上,走好每一步,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9/821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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