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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永全 我在被动承受迫害时,在拘留证、各种非法审问书、判决书上的签字作废。还有邪恶强迫家兄为我写的什么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做好“三件事”,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9/821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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