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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黎万秀 在2003年5月13日市“610”和公安分局派出所的八、九个恶警到我家绑架了我的丈夫。八月份,派出所恶警强迫我写“悔过书”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有怕心,就配合了邪恶。通过与同修的交流,知道自己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在,我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高压下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认真做好师父要我们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0/822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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