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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冬芬 我在1999年10月28日,因去北京上访被押送回监狱,3个月后,家人替我写了保证书,2000年7月11日又被抓进学习班,因不写保证书被关押4个月,家人又替我写了保证书,特此声明,不是我个人所为,我是绝对不认可的。我要加倍弥补,坚决一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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