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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成琪 在99年7.20后,当地派出所的突然来我家干扰,由于当时怕心重,学法不深,导致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,又在“不炼功”的笔录上签了字,经过长时间的学法,与同修切磋,才知道自己在这些方面向邪恶旧势力妥协了,我在此声明以前我的签字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好好学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,圆满随师还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1/823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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