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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程克芬 我97年元月得大法。我于2001年4月9日至2002年10月9日在劳教所被非法劳教,后在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半。我被强迫写了“三书”。我对不起师父的教诲和我生生世世的等待。我从劳教所出来还继续修炼。但是我深感后悔,我的良心时时不安。我在此声明我在劳教所写的一切所谓的“揭批、感想、三书”统统作废。我坚修大法,意志丝毫不移动,跌倒了爬起,勇猛精進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2/823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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