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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保青

    我98年7月份喜得大法,99年7月20以后,我去文化宫证实大法,被邪恶拘留,因学的不好,再加上各种执著心严重,给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给大法抹了黑,给自己修炼添了污点,当时没有认识到它的严重性。看了《明慧周刊》(133期)后,自己深感内疚,后悔不已,深感对不起伟大慈悲的师父,决心以后好好修炼,尽全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过错,坚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2/8235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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