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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小红 我妈妈学法轮功,99年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所在地的队长要我替我妈妈在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了字,现声明作废。我做了对不起妈妈的事,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。我错了,请师父原谅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2/823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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