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江菊香 我97年三月份修炼法轮大法,以前身体有多种病,炼功后疾病全无。99年7.20邪恶造谣攻击诬蔑大法,不准炼功。99年10日份派出所恶警到单位,强迫我写“决裂书”保证不炼。当时我说不会写,邪恶要用手铐将我带走,这时单位一个领导帮我写了一些对师父,大法不敬的话,让我签名,尽管内心不情愿,在压力和怕心下,违心的签了名。现特此声明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3/82371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