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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朱明珠

    2000年12月12日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,喊了法轮大法好,法轮大法是正法。被北京恶警非法抓捕,12月16日恶警接回我送当地妇教所非法刑事拘留15天后送洗脑班。每天看、听诽谤大法的录像、录音,心中很难受,再看到功友陆续出去,觉得失落感,产生了求出去的执著心。帮教逼我写材料,因我有执著心,学法不深,悟心差,用变异的观念写了两句不符合大法的话;一是“不去北京”,二是“不与炼功人联系”,经过学法认识了错误,但不知要写严正声明。通过看《明慧周刊》认识到问题的严重,这就与旧势力签订、约定与邪恶的承诺,这太危险了。2001年1月23日儿子来接我,洗脑班勒索1000元并要我儿子写了所谓的“保证”。我严正声明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,不承认旧势力。我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与我儿子的所谓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在今后修炼中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认真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4/8245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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