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龙克燕 我于2000年12月7日被分局和派出所干警非法叫到派出所(当时我正在伺候女儿坐月子,我爱人出差)。在派出所值班室从上午9点多一直待到晚上7点多,中午也没让吃饭。从家里带我走时,家中无人照顾女儿和孩子,打电话让女婿回来后我才走,直到晚上7点多女婿来把我接回家。后来才知道是干警为了给上面有个交待,让女婿照别人写的“保证书”抄了一份才同意让我回家,否则送看守所。尽管是女婿替我写的“保证书”,也是自己修炼路上的一大污点,要从自身环境中彻底洗涮干净,决不允许任何的邪恶因素干扰我堂堂正正的证实法。特发表严正声明,当初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5/8253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