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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锡检 我99年7月22日去省政府后,单位领导迫于市委的压力,来找我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2000年4月25日去北京证实大法,公安分局逼迫我写了“不去北京”的保证。我现在深刻认识到这两次我做错了,我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5/825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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